一、背景和意义: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目前我市农村土地流转普遍存在流转行为、流转合同不规范,流转服务体系不完善,流转风险处置手段不足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化解耕地撂荒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助力乡村振兴,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是规范当前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的迫切需要。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整治,严守耕地红线,使土地流转程序更加规范,流转合同签订率和备案率显著提高,使土地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查和风险防范制度更加完善,切实保障农村合法权益,提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奠定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坚实基础。
二、政策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指导意见》。
三、主要内容:《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土地流转风险处置4个板块26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总体要求:包含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整治工作的目标和4条基本原则;二是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对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的程序、合同内容、委托出租管理、强化工商资本审核作了规定;三是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对服务平台建设、培育流转服务组织、建立培训宣传机制作了规定;四是土地流转风险处置,对土地流转纠纷处置、土地流转分类整治工作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