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9〕82号)和省农业农村厅执法工作安排,现就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及主要做法
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以农业投入品、渔政、动物卫生、农村宅基地、除草剂滥用、食用农产品、农机等执法领域为重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非法捕捞、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违法行为。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390人次,整顿市场607场次,查获假劣农资49979公斤,发放资料1.1万份,普通程序立案232件,其中农资案件92件,农机案件7件,渔政案件56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2件,动物卫生监督案件62件,畜禽屠宰案件3件,移送司法机关45件,处罚没款90.35万元。我局2022年办理行政许可案件1件,无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强化农资打假,保障农民利益。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2022年六盘水市农资打假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全市相关单位收看了202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及时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查处农资案件92件,收缴罚没款37.44万元。
(二)强化农机案件查处督促指导,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对存在操作未按规定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查处。2022年全市共立案查处拖拉机案件7件。
(三)强化水生生物资源监管,保护生态环境。认真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和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强化渔业资源养护措施,规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及经营利用、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等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强化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建立健全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促进渔业资源保护和生产秩序持续向好,保障和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出动执法人员608人次,执法车辆190车次,执法船艇24艘次,检查渔港码头及渔船自然停靠点25个次,检查渔船6艘次,检查市场63个次,水上巡查470海里,陆上巡查2721公里,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2艘,清理整治违规网具138张顶,检查饲养(繁育、展演、展示经营利用)场所17个次,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养殖场点48个次,收缴电鱼器具6台(套),共计查办渔业案件56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31件)。
(四)开展乱占耕地建住宅整治,确保耕地红线。按照省农房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整治工作的部署,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和下发图斑的整改工作。目前全市累计审批农村宅基地6210宗,面积1415.2亩。累计下达停建通知书3274份,立案查处107件,依法拆除违建住宅355个,复耕面积104.40亩。
(五)开展动卫执法,防控动物疫病。全市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单位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猪肉、非法调运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07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3份,立案查处62件,查获生猪及生猪产品62668.2公斤。
(六)打击违法用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畜、水)产品生产基地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渔)药、不按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台账、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农产品等违法行为。按照“检打联动”机制,结合农资市场实际情况开展质量监督抽检。2022年以来,累计完成监督抽查检测4641批次,占任务的101.84%,不合格24批次(是2021年的8倍),占任务的104.35%,对不合格农产品生产者已全部立案查处。
(七)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中录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按照计划采取“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开展部门联合抽查任务5次,每项检查分别随机抽取了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各2名执法人员,抽查对象的比例为10%—50%,共随机抽取检查对象9家;本单位抽查任务1次,抽取生猪屠宰场(点)4家。2022年度抽查任务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结果已录入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进行了公示。
(八)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执法案卷评查,狠抓案件质量。召开全市农业执法案卷评查会议,评选出市级优秀行政处罚案卷5卷,推荐3卷参加全省优秀案卷评查。
二、工作亮点
一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年查处普通程序案件232件,案件数同比增长51.6%;二是加大农业机械监管力度。查处农机案件7件,实现农机案件0突破;三是狠抓案件质量。2022年我市推送省级评查的3卷市级优秀农业行政处罚案卷中,六枝特区某农资经营店对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案获评2022年全省典型案例,六枝特区某养殖原料批发部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案获评2022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及2022年贵州省农药兽药饲料打假典型案例。四是我市“中国渔政亮剑2022”工作得到省农业农村厅认可,将六枝特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推荐给农业农村部作为“中国渔政亮剑2022”表现突出集体候选,将盘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胡廷法推荐给农业农村部作为“中国渔政亮剑2022”表现突出个人候选。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执法能力不足,工作被动。在编在岗农业执法人员少,新进执法人员多,执法经验不足。执法装备不足,不适应现代执法工作需要,纳入预算的执法工作经费少,不能保障执法工作需要,执法工作开展相对被动。
(二)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不健全,执法运行不顺畅。全市各级农业执法机构性质均被明确为事业单位,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的行政执法工作性质不符。盘州市、钟山区、六枝特区3个市(特区、区)为事业管理岗,水城区为事业管理岗、专业技术岗混岗,市级为参公管理岗。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核定编制数为87人,目前在岗45人。县级执法机构编制普遍偏少,不适应工作需要,如:盘州市人口130多万人,执法机构编制14人。
(三)执法体系不顺畅。市级对县级执法机构是指导监督关系,组织全市范围内的执法活动能力弱,跨区域案件办理困难,市级执法对县级执法机构无指挥权,导致无快速反应机制,精准及时打击违法行为能力差。
四、下步建议
(一)机构设置规范化。抢抓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的机遇,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努力,推进执法类公务员改革,争取将全省农业执法机构性质确定为行政编或参公管理单位,争取出台政策使机构编制数与辖区耕地面积或常住人口数相匹配。
(二)队伍管理标准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37号)精神,全面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身份,择优招考执法人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激励机制,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戒。
(三)执法保障多元化。建议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确保农业行政执法有必需的执法车(船)、取证设备、防护设备等执法装备,适应农业执法工作开展的需求,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机遇,争取渔政执法装备项目。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