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工作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省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交流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责调整
(1)将原市农委的职责,以及市发展改革委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原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划入市农业农村局。
(2)将原市农委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市自然资源局,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划入市生态环境局,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草原防火职责划入市应急局,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林业局。
(3)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农业农村局。
17.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①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②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③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中的粮食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二)部门内设机构:
本部门内设科(处)室16个,下属事业单位10个。内设科室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改革科(政务服务科)、发展规划与园区农垦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发展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兽医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人事科(人才工作科)。下属事业单位包括所属六盘水市农业执法支队(参公)、六盘水市种植业发展中心、六盘水市农业产业技术服务中心、六盘水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六盘水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六盘水市畜牧水产发展中心、六盘水市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六盘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贵州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六盘水中心分校和六盘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含本级预算及10个下属事业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门编制数为203个,其中行政(参公)编71个、事业编132个。目前,在职职工169人,离退休职工109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21年,本部门总收入4749.85万元,较上年减少241.52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5.2万元,较上年增加22.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84.65万元,较上年减少264.47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总支出4749.85万元,较上年减少241.52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支出减少。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66万元,较上年减少28.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较上年增加50万元;农林水支出4321.66万元,较上年减少26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53万元,较上年增加3.07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21年,本部门总收入4749.85万元,较上年减少241.5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养老保险、农林水支出和住房公积金增加22.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减少264.47万元。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1684.65万元、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5.2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66万元,较上年减少28.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较上年增加50万元;农林水支出4321.66万元,较上年减少26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53万元,较上年增加3.07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21年,本部门总支出4749.85万元,较上年减少241.52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3029.7万元、项目支出1720.15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66万元,较上年减少28.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较上年增加50万元;农林水支出4321.66万元,较上年减少26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53万元,较上年增加3.0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83.4万元,较上年增加274.0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增加。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5.2万元,较上年增加22.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18.2万元,较上年增加251.14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783.4万元,较上年增加274.0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上年结转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3.4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66万元,较上年减少28.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较上年增加50万元;农林水支出3355.21万元,较上年增加249.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53万元,较上年增加3.07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3065.2万元,较上年增加22.9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农林水支出和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3010.86万元、项目支出54.34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34万元,较上年增加3.59万元;农林水支出2689.38万元,较上年增加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49万元,较上年增加2.7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3010.86万元,较上年增加29.96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农林水支出和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17.0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1.94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812.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9.53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255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9.5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1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牌号:贵B96198/贵B04066/贵B98037/贵BNK365/贵BAC319),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1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1年本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9.1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8)。
2021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189.34万元。其中:办公费8.84万元、邮电费14.96万元、差旅费9.23万元、培训费13.78万元、福利费38.01万元、维修(护)费6.16万元、其他交通费50.16万元、水费4.5万元、电费5.66万元、取暖费8.55万元、劳务费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万元、其他费用16.29万元。
(二)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2021年,本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详见附件2)。
2021年,本部门共有预算项目4个,项目名称分别是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2021部门整体支出、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经费、2021年驻村轮战干部补助和工作经费、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市农业工作会、农业经济运行调度会。其中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为3783.39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65.2万元、上年结转718.1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1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5辆,账面价值126.55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1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3960平方米,账面价值514.61万元,办公用房部分为单位自用(办公用房共7层,3-7层为办公用房;1-2层由市民生公司统一出租,面积约2370平方米)。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1年,本部门无大型设备。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1年,本单位保有的其他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车牌号:贵BGE519/贵BGT689/贵B11302),账面价值50.98万元,目前除贵B11302车不能正常使用待报废外,其余2辆均能正常使用。
(六)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地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