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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赴水城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森林防火巡查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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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农事用火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安全。2025年1月7日,市农业农村局到水城区化乐镇、陡箐镇开展划定区域内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管控、森林防火、农事用火安全巡查督导工作,工作组沿途查看农事用火宣传、野外火源管控等情况。

工作组与水城区农业农村局、化乐镇、陡箐镇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交流座谈,详细了解秸秆综合利用、指导规范农事用火等情况,并结合当前森林防火形势提出意见建议。

一要强化宣传引导。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对农田、林缘交错地带等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频次,深入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面对面开展秸秆露天焚烧、野外用火危害等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规范农事用火,突出农事用火的安全性,增强农事用火安全意识,将火灾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要强化综合利用。坚持“农用优先,五化并举”的原则,通过“以用促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鼓励更多的牛羊养殖主体成为秸秆利用主体,对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秸秆饲料化利用进行补助,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促进耕地质量进一步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要强化疏堵结合。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对确需野外用火的,要严格落实农事用火审批备案制度。要引导群众提前做好用火报备、秸秆堆晒、开设隔离带等集中烧除相关准备,在气象和污染物扩散条件有利前提下,按照有关要求严密组织实施集中烧除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风险。

四要强化巡查管控。要紧盯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地域加密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对森林防火高风险天气重点时段和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加强管控,及时发现并制止在划定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防止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森林火灾和区域性污染。同时,要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对违规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禁烧区秸秆禁烧和野外农事用火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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