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农业经营主体无抵押物、贷款难的问题,通过对所属农业设施进行物权登记,让农业经营主体“有权可抵、有物可押”,解决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短缺,助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提高农民收入。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为顺利开展好全市农业设施物权登记和抵押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局、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等法律法规,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研究起草了《关于做好农业设施物权登记和抵押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2年7月14日,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73号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发展中心,邮编55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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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志
联系电话:0858-8747325
附件:
关于做好农业设施物权登记和抵押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