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2024年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清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内容
采购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全局现有3500余件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完善固定资产实物台账,更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张贴固定资产信息标签,做到账实相符。
三、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四、资金预算
采购金额预算在15万元以内。
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
(二)项目报价单。
(三)具有固定资产盘点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四)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或在财政、市场监管、中国信用等有劣迹行为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七、响应文件提交
(一)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日。
(二)递交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73号(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三)联系人:肖春华,电话:15585859695。
八、采购须知
(一)响应文件一份,盖公章。
(二)响应文件须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字样,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响应文件必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项目报价单》是评定成交的依据,成交后即为合同总价款。
(五)评审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采购合同依据。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将严格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不按本公告规定签字、盖章的。
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3.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不符合本公告要求。
4.响应文件中标的物和售后服务不满足本公告要求。
(八)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九)本次采购不设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标的物验收合格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及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向中标人支付标的物款项。
九、评审细则
(一)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
(二)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依据本公告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报价、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公告的要求。
(三)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