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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02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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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六盘水市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心城区近郊农村秸秆集群资源化利用和处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采用区块化社会化处理模式”的答复

(一)压紧压实责任制。《六盘水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市(特区、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实行省级包市(州)、市级包县(区)、县级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网格、网格包地块的分级负责制度,指导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秸秆露天焚烧“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

(二)健全收储运体系。 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建成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规范收储组织、村有固定收储网点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坚持农用优先、就地就近原则, 以秸秆集约化、产业化、高值化为重点,支持农机合作社配备秸秆粉碎还田或捡拾打捆机具,在集中连片坝区和交通便捷的缓坡地提供秸秆机械化还田、收储和转运的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秸秆收储运服务主体,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将收储大户和经纪人与收储点网格化对应,完善秸秆资源台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坡陡高山、零星地块等公路沿线区域采用适宜小型山地机械,将秸秆粉碎后进行还田或粉碎回收、压块、装袋后用于饲料化、基料化等利用;在交通不便、有水土流失隐患、不利于机械化操作的区域秸秆应直接堆沤还田或由秸秆经纪人和农户自行收集处理, 实现自我消纳。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市(特区、 区)加强网格化管理,落实分级责任制,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和技术服务,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五料化”利用,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二、关于“健全秸秆利用激励政策,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答复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六盘水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事用火管控工作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防止露天焚烧工作的通知》,转发了《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强化政策扶持。 2021年我市争取到贵州省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850万元,启动了盘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建设,对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支持补贴进行明确,目前已完成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地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2022年获粮改饲项目补助资金209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和新建青贮窖补贴,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其中优质饲草料收贮每吨补助不超过53元,开展新建青贮窖补贴工作,每立方米补助不超过100元。2023年获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0万元,截至2023年6月,共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7.85万元, 兑付资金20.25万元;受理补贴申请286份,受益农户266户,补贴机具365台套。

(三)强化宣传引导。 围绕“秸秆禁烧、以用促禁”,通过发放或张贴农业有机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科普挂图“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禁烧告知书、微信宣传禁止露天焚烧画册和视频等形式,加强宣传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和禁烧有关政策。今年以来,各市(特区、区)开展宣传活动290余次,张贴或悬挂宣传横幅4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49900余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和技术推广,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提高秸秆禁烧意识和自觉性,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加强农机、农技结合,推广应用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技术,鼓励合作社、种植大户对农作物秸秆进行粉碎进行直接还田,鼓励养殖企业种植青贮玉米,收购玉米等秸秆,推广青贮、微贮等技术应用,有效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积极探索与推进秸秆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2023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聂开颖;联系电话:0858—692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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